嘉兴:政策杠杆欲撬动中小企业“走出去”

【来源】:[省政府]【作者】:[]【更新时间】:[2011-08-25]【浏览量】:[191]

   从近日召开的2011年度商务促进政策(嘉兴)培训会上获悉,我省现有一笔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资金,不仅支持内容广泛,支持范围也有所扩大,可助有志于“走出去”的中小企业一臂之力。
  从培训会上获悉,根据8月6日发布的《浙江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该笔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企业项目,或者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团体项目。
  据参加会议的省商务厅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符合在浙江省内(不含宁波)注册,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等五项条件。而申请团体项目的组织单位应符合在省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具有组织中小企业培训资格;具有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资格等七项条件。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笔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主要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等,支持内容相当广泛。在支持资金的具体额度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属于本办法支持内容且实际支出金额大于1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予以支持,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
  同时,省商务厅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也透露,该笔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将优先支持广大中小企业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而进行的拓展活动,这类中小企业将得到高达70%的项目所需金额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