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
现将201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区域经济开放与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浙江当代发展和基地的学科优势,按照“抓重点、入主流、上水平、出特色”的方针,深入研究浙江“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注重揭示浙江特色的区域经济开放与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立足学术前沿,打造科研高地和学术梯队,培育当代“浙学”特色和优势,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二、课题性质
立项的区域中心课题均为省社科规划课题。
三、课题指标
2012年度区域中心原则上立项5项课题(2项重点、3项一般;重点、一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分别为每项3万元、1.5万元),其中由区域中心依托单位浙江大学以外的专家学者承担的课题比例不低于1/5。
四、课题申报
2012年度区域中心课题由区域中心具体负责集中受理。区域中心结合实际,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2]16号)的精神,拟定并发布区域中心的课题申报指南,包括如下三个研究方向,具体题目由申报者自行设定:
研究方向一:动态比较优势与企业家精神;
研究方向二:对外贸易与产业升级;
研究方向三:农业国际贸易与跨国投资。
五、课题评审
2012年度基地课题采用两轮评审制:
1、第一轮初审由区域中心负责。推荐初审入选课题15项,其中由区域中心依托单位浙江大学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的不会少于总数的1/3。
2、省社科联根据初审结果组织第二轮评审。由省社科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根据第一轮初审入选课题质量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六、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必须同时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区域中心的课题管理制度。区域中心会与立项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
立项课题的管理,由省社科联民管(科研)处与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区域中心配合并备案。
课题资助经费由区域中心拨付,拨付标准、拨付方式依据区域中心的课题管理制度。
七、有关要求
1、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区域中心课题。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基地课题、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等)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区域中心课题。
2、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时间从立项文件公布之日算起。研究课题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八、受理日期
区域中心课题申报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申请人需按时将以下材料递交区域中心:
1、课题《申报表》1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9份,需附电子文档。
2、《2012年度浙江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需附电子文档。
3、电子文档发送 reodzj@126.com。
4、申报表和活页一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申报表及活页、汇总表等)见附件,或者请直接在“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Index/Catalog124/16496.aspx。
联系电话:13738052966;
联系人:郑华;
通讯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邮编:310027);
办公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432室。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省区域经济开放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