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浙江省区域经济开放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
现将201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区域经济开放与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浙江当代发展和基地的学科优势,深入研究“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同时注重具有浙江特色和学科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综合研究,着力建设学术高地和新型智库。立足学术前沿,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核心竞争领域,打造“当代浙学”品牌,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浙江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二、课题性质
立项的区域中心课题均为省社科规划课题。
三、课题类别
2013年度区域中心计划设立5项课题,其中:
1.重点课题2项,资助额度为3万元;
2.一般课题3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四、选题方向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3年度区域中心拟定如下四个选题方向,申报者可结合选题方向,以探索区域经济开放理论、服务浙江经济发展为目标,自行设定研究课题。
选题方向一:动态比较优势与企业家精神;
选题方向二:对外贸易与产业升级;
选题方向三:农业国际贸易与跨国投资;
选题方向四:贸易发展与金融支持。
五、课题评审
2013年度基地课题采用两轮评审制:
1.第一轮初审由区域中心负责。推荐初审入选课题15项,其中由区域中心依托单位浙江大学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的不会少于总数的1/3。
2.省社科联根据初审结果组织第二轮评审。由省社科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根据第一轮初审入选课题质量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六、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必须同时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区域中心的课题管理制度。区域中心会与立项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
立项课题的管理,由省社科联民管(科研)处与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区域中心配合并备案。
课题资助经费由区域中心拨付,拨付标准、拨付方式依据区域中心的课题管理制度。
七、有关要求
1.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本中心课题,且不得同时向其他基地申报。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包括浙江文化研究工程课题等)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
2.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时间从立项文件公布之日算起。研究课题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八、申报材料及受理
区域中心课题申报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3年6月25日。申请人需按时将以下材料递交区域中心: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1式2份,需附电子文档。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9份,需附电子文档。
3.《2013年度浙江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需附电子文档。
4.申报表和活页一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5.电子文档发送 reodzj@126.com。
6.课题申报所需的课题申报表及活页、汇总表等见附件,或请直接在“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
联系电话:13738052966;
联系人:郑华;
通讯地址(EMS快递地址): 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邮编:310027);
办公地址(非EMS快递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432室(邮编:310027)。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省区域经济开放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3年5月17日